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规程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公布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三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项目(附件1)。
一、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条件
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附件2)均可报名,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1);
(2)符合附件2所列条件的机构自述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3)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4);
(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有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监督科1406办公室(联系人:谭女士,电话:0833-2441263)。
3.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
二、摇号时间及地点
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地点为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二楼会议室。
三、摇号有关事项说明
1.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应按时到达会场。
2.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评估机构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摇号现场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取消摇号资格。
四、特别说明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川安委〔2023〕28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新设立矿权与现有矿权距离不得小于300米”。峨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峨边彝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批复中的茶园坪矿区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与相邻矿区相距300m以上的安全距离,调整后该矿储量发生变化,故本次峨边彝族自治县茶园坪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玄武岩矿重新开展出让收益评估。
特此公告!
附件:1、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三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
2、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三批矿业权出让收益项目评估机构报名条件.docx
4、XXX评估机构关于参加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第三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承诺.docx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