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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9-27 11:21     来源: 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统计: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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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31号)精神和《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乐府办发〔2019〕18号),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加快项目落地实施,结合乐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实施办法的主要精神:通过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选址预审意见、相关部门意见等。对拟建项目实施前期项目成熟度和可行性预审,建立项目生成库。

实施分类管理

一、划拨用地项目生成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组织项目合规性审查部门并联并行开展合规审查工作,研究明确项目选址意向、初步建设内容及规模等。汇总审查意见,筛选可生成项目。

市自然资源局同步完成项目规划预审,完善项目规划控制基本信息。开展项目用地前置审查,完善供地预案。

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经核实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建立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责任部门、业主单位等内容的项目清单。

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不适宜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业主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开展可研(或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报告编制,组织项目报建、设计招投标等。

二、出让用地项目生成机制

出让用地项目包括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项目。分为一般经营性用地项目及工业用地项目。

(一)一般经营性用地项目生成

一般经营性用地项目生成通过制定年度出让计划,按出让土地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技术规范指标形成建设项目计划安排。

(二)生成工业用地项目生成

各县(市、区)和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经济信息化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工业项目产业类型、国标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投入产出率等指标,生成工业用地项目,形成工业用地项目准入库。

建立项目生成库:1.招商部门(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应及时将意向、在谈的招商项目对接列入可生成项目目录,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项目生成。2.市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多规合一”成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编制近期建设项目3年计划,建立项目库,滚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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