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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隶属于乐山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经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乐编办〔1991〕49号文件)批准成立,原名称为“乐山市国土勘测队”;2001年7月27日,经乐编办〔2001〕33号文件批准,调整部分职能,更名为“乐山市地政地籍事务所”;2010年8月5日,经乐编发〔2010〕43号文件批准,同意在“乐山市地政地籍事务所”增挂“乐山市土地登记中心”的牌子;2015年10月16日,经乐编发〔2015〕96号文件批准,更名为“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市本级(市直管区,不含车子镇和安谷镇)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的咨询、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等工作;负责相关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成果的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及登记信息查询。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总数5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内设机构11个,中层职数11名(副科级),业务人员编制39名,工勤人员编制一名。 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财务科、权籍调查科、受理科、审核科、权证科、档案科、信息科、法规科、信访科。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乐山市自然资源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80号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公时间:乐山市自然资源局9:00-12:00、14:00-18:00;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9:00-12:00、13:00-17:00

 

    办公电话:0833-2448937  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833-2095691  档案查询电话:0833-244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