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全覆盖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解决突出问题,消除贫困,实现全面脱贫奔康。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相结合,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相结合,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三)目标任务。通过因贫施策,强化企业带动发展产业、培训帮助就业、保障政策兜底、健康卫生帮扶、教育扶贫保障、住房条件改善等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帮扶,确保2019年稳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先于全省实现全面小康。
二、推进“四个全覆盖”
(四)贫困人口全员覆盖。全覆盖帮扶全市10.67万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十三五”期间返贫人口,不落下一户一人,做到到户到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
(五)空间范围全域覆盖。以贫困县、贫困村为重点,帮扶政策措施全覆盖各县(市、区)和乐山高新区。
(六)帮扶内容全面覆盖。“五个一批”帮扶内容全覆盖所有贫困对象,对照脱贫短板问题,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并动态调整帮扶内容,确保新旧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七)帮扶措施全程覆盖。对照“两线合一”要求,对难以采取“造血”措施脱贫的贫困户,持续执行低保兜底脱贫政策;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后续教育(高中和大学教育、职业教育)执行全程台账管理,构建教育平台管理帮扶机制;对贫困人口实施从购买医疗保险、预防保健到入院治疗以及报账救助全过程帮扶;帮助易地搬迁贫困户发展后续增收产业和享有公共服务。
三、稳收增收,确保“两不愁”
以政策兜底稳定特困群众基本生活来源,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促进群众增收,确保不愁吃、不愁穿。
(八)“两线合一”兜底。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和低保人口,建立贫困人口、低保人口动态识别和管理机制,搞好对接互动,提升低保兜底标准,2016年将低保线提升到3100元,2017年实现低保线、贫困线标准“两线合一”,2019年达到4510元,实行应保尽保、应扶尽扶,通过政策保障兜底,解决特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九)创新产业扶贫方式。大力抓好开发式扶贫,鼓励、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帮扶带动到户到人。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优势,带动并帮助贫困户解决技术、资金、市场难题,确保企业和农户实现双赢,实现持续发展增收。坚持培育贫困地区本地企业和引进外地企业并举,协助企业解决脱贫攻坚产业中的土地流转、生产和营销问题。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县(市、区)按同比例匹配资金,用于对带动主体的补助、贴息、担保等支持。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大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对丧失劳动力的贫困户,创新方式,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等项目,拓宽脱贫增收渠道。
(十)加强就业扶贫帮扶。实施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计划,对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贫困人口分类建立就业帮扶“五本台账”。打好“组合拳”,根治“等靠要”,免费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及就业促进、创业扶持工作,提升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创业。
四、加大投入,强化“三保障”
完善“三保障”机制,精准落实到户到人,不落下一户一人。
(十一)保障义务教育。加强教育扶贫帮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摸清适龄青少年就学情况,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后续教育(高中和大学教育、职业教育)等不同学龄段的学生“三本台账”。对4个贫困县实施全部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全部解决“两人一铺”问题、学生资助金全部倾斜建卡贫困学生,农村贫困户子女考上大学资助全覆盖、内地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贫困县学校全覆盖、内地优秀教师“一对一”帮扶贫困县全覆盖、适龄幼儿学前教育入园全覆盖的“三个全部、四个全覆盖”教育扶贫措施。其余7个县(市、区)农村贫困家庭教育扶贫同步全覆盖。创新奖学金、夏令营、留守学生关爱等帮扶措施,确保不因贫辍学。针对性地建设村级幼儿园,确保幼儿园能覆盖每个村,2016年免除幼儿园儿童3年保教费16700人1046万元,以后年度按实补助。在省级财政补助彝区幼儿“双语辅导员”2000元/人月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补助1000元/人月。新增投资615万元,实现贫困县中职教育学生补助全部达到彝区“9+3”标准。对未完成义务教育辍学的学生分类统计、分类施策,对尚适合继续完成义务教育年龄段的,要在思想上帮助家长、物资上援助学生,促其完成法定教育年限;对不适合回补义务教育的,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全覆盖推荐就业。
(十二)保障基本医疗。加强卫生扶贫帮扶,根治因病致贫返贫。制定覆盖全市贫困人口,从预防保健、购买医疗保险到入院治疗以及报账全过程的帮扶实施方案。对贫困人口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将体检结果进行分析评估,针对不同健康问题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2016年实现贫困人口预防保健覆盖面达到100%。开通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对贫困人口执行“八免五补助”、先诊疗后结算、分级诊疗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基层医疗机构为贫困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转诊转院等签约服务全覆盖。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并给予特惠报销。对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贴并实行报销政策倾斜。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扶持。对因病致贫人群,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救助比例,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2016年建立首期规模达1100万元的“乐山市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发挥减负和兜底作用;2016年力争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到2020年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实现零支付。开展卫生人才助力扶贫,全面消除卫生室“空白村”,建设573个“空白村”标准化卫生室,办好“民族医士班”和“乡村医士班”,加快乡村卫生人才培养,实现“一村一卫、一村一医”。
(十三)保障安全住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规范项目建设。按“规划到村、设计到户”要求,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编制完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安置方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明确总体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流程,落实投融资主体,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把握标准,做好承接转贷服务,完善就业和相关公共服务工作。在落实易地搬迁政策中实施无劳动能力贫困户集中养老。到2019年,实现4.3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提升。加强住房改造帮扶,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以新村扶贫、彝家新寨建设、危房改造、农村廉租房、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为载体,排除危房,确保住房安全。到2019年,全市农村13845户C级和17581户D级危房全面有效改善,实现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十四)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做好方案,将责任明确到单位、到人头,明确时间节点,把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认真查摆、梳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着力提升工作效率,不拖沓、不懈怠,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十五)强化财力保障。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抓好融资工作。要通过切块一批、新增一批、融资一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一批整合资金,满足各帮扶方案所需资金。
(十六)强化考核监督。将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行业检查、内部审计、专项巡查、纪检监察、群众监督制度,全面落实市领导定期督查和职能部门联动督查。
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