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苏奎苏队长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中的难点。
主持人:苏队长,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公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你能根据实际的工作经验,对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工作中的难点给我们进行一下分析吗?
苏奎: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国土资源违法呈现的新特点:一是集体土地非法入市现象逐渐增多;二是农村宅基地违法占用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农村耕读被占用现象严重;四是执法监察工作缺乏一定的资金支撑;五是城乡结合区内违法用地现状屡禁不止吧,并呈上升趋势。
主持人:那么苏队长,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苏奎: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思想意识层面阻碍执法监察工作的进行;对于违法行为的制止,执法监察执行较难;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缺乏必要保障。
主持人:能具体给观众朋友们阐述一下原由吗?
苏奎:好的,从思想意识方面来说,它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虽然我国群众思想意识上有所提高,知道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但是当自身涉足违法行为时,就会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并且与法律做斗争。这种思想意识严重影响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进行。
主持人:的确,只有思想意识提高了才能走好第一步,我们想要更深入的了解一下对于违法行为的制止,执法监察执行较难的问题。
苏奎: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于土地违法行为具有制止权,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可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进行制止。因此,执法监察部门对于实施违法行为只能现场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明确责任,告知违法行为的后果,同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土地管理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规定,土地违法案件要经过立案、调查、内部讨论、会审、定性、告知和送达处罚决定等法律程序,按照程序一个案件需要三个月左右能够完成。
主持人:您刚才还说到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缺乏必要的保障指的是什么呢?
苏奎:这个主要说的是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土地执法监察部门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责任重大,它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受限于编制,执法队伍是有人数限定的,因此会出现执法人数与任务的不对等,工作中会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
主持人:好的,谢谢苏队长给我们详细的分析,也感谢观众朋友们耐心的倾听,我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