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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鹏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访谈
发布时间: 2017-07-26 10: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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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局长,您好,今天有幸邀请您到演播厅和观众朋友们谈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在正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尤为重要,请问何谓地质灾害?如何分类?

  鹏:自然的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其产生的后果便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称为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然、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就其成因而论,主要由自然变异导致的地质灾害称自然地质灾害;主要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则称人为地质灾害。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主持人:那么地质灾害(险情)分级标准是什么?

  鹏: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主持人:什么是地质灾害易发区?

  鹏: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主持人:地质灾害有什么监测方法?

   李  鹏:对规模大、危害严重的灾害点原则上是采用专业设备监测,专业设备监测法指机械—电子位移传感器观测法、精密大地测量观测法(视准线法、交汇法)、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观测法,一般只用于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的精密测量。一般点用目视监测和简易观测。目视监测主要指定期或不定期地人工巡视地质灾害点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微地貌、地表植物、建筑物标志的各种细微变化。常规简易监测方法指用排桩法,三角桩法和建筑物裂缝观测法测量地表位移和裂缝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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