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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专访:统一的信息平台能使物权公示、公信的效率和准确性提高
发布时间: 2015-01-23 10: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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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建波:我们对于“四统一”的理解,实际上是“一头一尾”。“一头”就是登记机构的统一,机构的统一实际上我们在国家的层面已经基本上实现了,我们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地方层面,现在也有很多省市逐渐的把不动产登记的职能整合到一个登记机构里面去,也在做。我觉得机构统一最关键的还不是挂牌本身,原来“九龙治水”,那么多机构都有登记方面的职能。这些职能最后怎么能够有机的整合到一个部门里面去?这是机构统一。“一尾”,我觉得就是统一的信息平台,我为什么觉得这个统一的信息平台很重要?不动产登记一个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物权的公示和公信。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实际上能使得物权公示、公信的效率和准确性极大的提高。另外我觉得它还涉及到我们社会治理方式很重大的变革。就是说我们讲大数据,我们讲科学决策,大数据怎么来?大数据就靠我们不动产登记,在这个基础上面整合的信息平台,就是我们社会治理所依据的大数据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信息平台的统一是很艰巨的任务。

  我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它为什么很艰巨?一是我们已经有的一些资料,我怎么把它电子化?我们可以想像一下,文件肯定是浩如烟海的;二是我设计的这个信息平台,它实际上是分层次。实际上我们在国外也能找到这样的例子,一般公众能查到什么?可能是查到隐匿了权利人个人信息的资料,比如房屋所有权的身份证号码要隐匿掉,这是最外面的一层,大家都可以看到的。还有一层是这个登记机构可以帮你查询的,比如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如果想查到更多的东西,他委托登记机构去查,这个可能是外层信息里面再进来稍微核心一点的信息。更核心的信息可能就包括那些登记的原始资料,甚至包括这块土地上面暂时没有权利人,但是基籍地理信息我们是有的。所以这个平台的建立是一个特别伟大的事情,它会改变我们整个社会,我们也要做好思想准备,这肯定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

  回到部册的统一,实际上这是统一信息平台很重要的前提。如果你的部册设计得不好,你的信息平台上面的信息怎么分门别类的登到该登的地方去?

  主持人:不清晰、不完整。

  楼建波:对,这是簿册的统一。登记程序的统一我觉得很重要,登记程序统一以后,老百姓去申请登记,不管我到哪个登记机构去登记都有一个合理的预期,一二三四步是怎么走下来的,我应该交什么样的文件。如果中间哪个环节出了什么问题,比如让我补证文件,我要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来补证。所以“四统一”的实现,我觉得簿册和程序的统一,实际上我们这个登记条例出来以后马上就会统一,机构的统一我们也会在比较快的时间里面去实现。但是这个信息平台,我觉得它的建立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我们国土部很现实,我们也是把信息平台的统一放到最后了,我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艰巨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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