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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国清就“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接受 “阳光热线”采访
发布时间: 2015-01-08 10: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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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近年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辛勤劳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期节目我们将和直播间的各位嘉宾以及收音机前的您一起就当前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如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如何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如何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热点问题和大家一起进行探讨。

应该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既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朋友们平时也在关注,先请张国清局长给我们听众朋友介绍一下我市国土工作的主要职能。

张局长: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国清,今天非常高兴来到阳光热线直播间,与听众朋友们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也借此机会感谢听众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欢迎大家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我局的工作职责概括地讲,有三个方面:一是保护资源,即严格管理土地、矿产资源,使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保障发展,根据发展计划和规划,通过市场和行政手段,合理提供建设用地、配置矿产资源。三是维护权益,为民服务。建立高效、便民的管理制度,维护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维护矿产的开发、利用权。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放在了首要位置,请问张局长,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是通过哪些方式来保护国土资源的?

 

张局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主要涉及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地质环境管理三个方面。

在土地管理方面:主要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将其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建立了全市相关部门联合耕地保护专项巡查制度,同时将耕地保护监管网络落实到了每个行政村。并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到各县、乡镇、村、组,按保护任务逐级签订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全年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加分奖励,做到了奖惩并重。同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部署,对全市19.5万公顷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细化到块、落实到户,不断完善保护和技术监测措施,将其纳入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工程,建立完善数据库。目前,全市11个县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己基本建成,初步划定基本农田20.03万公顷。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主要是做好各项方案编制等日常工作,积极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报批。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的石灰岩、石膏矿和盐矿、磷矿方案经部、省审查并批复实施。金属、地热矿泉水矿业权设置方案,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即将上报。

在地质环境管理方面:组织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和体系;组织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申报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一、二级评估的审核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三级评估的备案。组织地热、矿泉水企业参加省级鉴定、年度检测及地热、矿泉水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纠纷调处和责任认定。组织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了一表两卡”的编制发放,逐点落实了灾措施、责任单位和监测人;汛期中,与市气象局合作,在灾害性气象天气来临前,向全市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现有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通过移动平台发送手机短信预警,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公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强化值班值守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工作机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守。

认真做好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主体及分工、工作要求、巡查方法及考核奖惩等内容,不断完善“事前监管,事中查处,事后总结”的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健全了动态巡查“县、乡、村”三级巡查责任网络体系,切实加强了动态巡查工作的领导和目标管理,争取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主持人:听了张局长刚才的介绍,相信听众朋友们对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是如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有了初步的了解,下面,就请张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国土资源系统又是如何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

    张局长: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严格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文件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手段,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是加强规划的科学引导。按照“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原则,严格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引导和刚性管控,对建设用地总量进行整体调控,统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的规模和布局,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突破。结合生态保护的新要求,抓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提出中期调整建议。

二是严格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结合区域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建设项目考核等因素,综合考虑行业重要程度、项目成熟程度、组件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各区域、各类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分配方案,提高计划指标分配的科学性和使用效率。通过计划引导,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

三是鼓励集约用地与抑制粗放用地有机结合。在符合城乡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持和鼓励建设用地整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原则,完善并积极推动实施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专项规划,稳步推进各类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节约利用。

四是优化布局,合理利用。通过加强与住建部门的衔接协调,促进现有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优化,引导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结合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集聚效应。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市布局利用城市建设用地,避免占用优质耕地。鼓励建设项目用地优化设计、分层布局,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切实发挥用地预审的前置把关作用。

五是强化项目控制和标准控制作用。加强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占地类型等的实质性审查,确保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要求的落实。加强对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水平(税收贡献、资源消耗等)方面的审核把关,提高企业用地准入门槛,保障优势产业、优质企业的用地需求,通过促进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土地集约,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于新上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从供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上把好土地供应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规定以及项目投资额度核定供地面积。除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的确定,全部通过招拍挂程序决定。

六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加大动态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用地单位和个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通过补办用地手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行为。贯彻市场配置原则,严格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做好三通一平等前期开发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工业项目修建多层厂房,防止土地闲置浪费。充分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出让的宗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形成有效供给。积极探索通过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七是进一步做好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严格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合理确定储备土地的规模,优先收储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在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水平、调节供地时序和速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能力。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对布局散乱、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对因居民点搬迁、产业调整等形成的废弃地实行复垦再利用,促进土地优化利用。

八是完善监督考评新机制。全面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每个建设项目从土地供应到项目竣工实行全程监管。加强对规划设计指标、项目动工、竣工时间、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合同条款的履约管理,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建设。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对闲置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可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对各县(市、区)供地率未达到60%以上的,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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