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13号)及《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函〔2015〕33号)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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