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于五通桥区信访举报案件。根据案件交办任务,该信访案件由五通桥区主办,市自然资源局为市级督导单位。
收到交办件通知后,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余红卫率队赶赴案件现场,督促指导主办单位开展案件办理工作。
督导组现场查阅了企业不动产登记证,并核对上图范围与用地范围一致性,要求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将用地登记范围与最新遥感影像图、基本农田底图叠合,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越界和占用基本农田情况,配合主办单位举证;同时主办单位要做好周围群众的回访解释工作,确保案件按规定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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