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水平为主题主线,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聚焦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已形成《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初步成果,同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严格遵循“三区三线”试划工作原则与次序,完成“三区三线”第一轮、第二轮试划工作。指导县(市、区)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规划方案编制。组建片区乡村规划编制专班和市级专家咨询组,制定乐山市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和乡镇级片区专项规划市级工作方案,深度参与指导全市县域内片区划分,完成对全市县域内片区划分初步方案的市级专家咨询;指导省级试点夹江县完成县域内片区划分和新场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级试点沙湾区、犍为县完成县域内片区划分,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启动中心城区城市建筑风貌管控研究,提炼具有乐山特色的建筑风格,提升城市品质。
二、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保护责任,创新保护方式,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地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权重指标,纳入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考核倒逼各级狠抓耕地保护。率先在峨眉山市、夹江县建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时动态监管系统”试点,设置摄像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24小时自动巡查、实时预警。目前已预警2万余条。在峨眉山市探索开展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设立总田长及五级田长,规范耕地保护、建设、监督管理等活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天候”的耕地保护体系。依法稳妥有序开展“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组建《乐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专班,于2021年6月进入编制阶段,9月形成初步成果。
三、积极发挥要素保障作用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完成五通桥新型工业基地多晶硅及基础设施等涉及42个批次用地的城乡用地指标匹配、静脉产业园等6个项目单选用地指标匹配。获省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44宗14724亩(含往年报批)。依法依规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完成主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并公布。截止12月31日,全市供地415宗34830亩,其中,出让土地281宗10488亩,划拨土地134宗24342亩。
四、立足职能职责保障民生
全面贯彻落实“12个100%”防汛救灾减灾要求,制定《“空心村”地灾防治工作方案》等措施,建立“三单一书”等机制,实行划片包干、网格管理。全市排查各类隐患2139处,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49处、排危除险97处、避险搬迁465户,使5600余人脱离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组织撤离避让3.6万余人次,实现成功避险2起,有效避免14人因灾伤亡。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区县“应登尽登”,完成10905套发证。紧盯征地拆迁、确权登记、矿产资源等领域,建立重大涉稳风险清单,并逐一落实化解措施,目前,全市完成28件“治重化积”案件结案,完成省厅交办积案4件。
五、全面深化自然资源改革
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已验收项目63个,共计节余指标6241亩;正在实施项目46个,预计节余指标10436亩;已立项待实施项目16个,预计节余指标3487亩;完成3个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5082亩。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纳入省一体化平台办理,推进“一窗受理、全程网办”建设;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促项目生成以及“多测合一”工作均形成自身特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1个区县全部向省汇交数据库。
六、从严加强资源管控约束
重点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等典型违法违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各类增量问题。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扎实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自然资源部2021年1月以来下发的卫片监测图斑已完成内外业核查上报,拆除复耕面积538.25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已摸排上报问题图斑,并从复核数据、查漏补缺、完善资料三个方面开展了“回头看”。
七、持续推进矿产资源管理
全面完成273个矿山储量年度检测和抽查工作,大中型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率达到100%。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全面完成部、省下达任务。矿业权审批登记征求各部门意见,避免与各级各类保护地重叠。组织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和批准发布。完成市级拍卖采矿权2宗,拍卖总成交价4.71亿元。组织完成市级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报省厅审查,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市已有6家矿山企业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八、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将乡村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耕地保护4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清单,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推动。统筹推进全市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均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村民住宅建设。加大自然资源行业帮扶力度,指导乌蒙山连片区域6个土地整治重大扶贫项目开展新增耕地核定,督促加快16个土地整理项目的验收和补充耕地指标核定,发挥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通过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