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发第713号令)(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及评估工作。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对本事项推进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将《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简介
(一)决策事项名称: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
(二)决策事项单位: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决策事项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落实《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内容,加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岸线生态文化资源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依据《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该规划是《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的具体配套文件,是指导乐山市行政区域内三江干流岸线保护、利用及管理的依据。《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与现行法定规划体系相衔接,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涉及三江岸线保护的专项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本级行政区域内三江岸线保护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依据。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社会各界民众及相关利益群体、相关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事项实施的态度。
2.对本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最关心的问题。
3.本事项的推进和实施是否回影响公众利益,有何种利益诉求。
4.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5.对本事项其他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期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四、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一)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表达关于该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二)注意事项
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在发表意见和建议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户籍地址,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一)决策事项单位: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46431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734007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