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陈蓉与乐山市五通桥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购买位于嘉定中路综合楼1幢2层7号(新编门牌号:嘉定中路216号2楼1号)的房屋,经向五通桥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核实,未查询到五通桥房地产发展公司及乐山市五通桥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公司相关工商及税务登记信息,义务人无法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陈蓉申请,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31日之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5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412399,公证处联系电话:0833-2133436。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面积 |
房屋用途 |
土地分摊面积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备注 |
陈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嘉定中路216号2楼1号 |
89.77 |
住宅 |
14.27 |
划拨 |
房屋、土地面积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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