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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3-14 17:59     来源: 法规信访科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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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聚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凝心聚力、务实笃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的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提供强有力自然资源法治保障。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党组印发了《2022年局党组会前学法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会前学法的主线。中心组学习中,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党组成员积极围绕市委“345”工作思路带头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二是局党组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年度述职中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其他负责人切实履行分管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三是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时节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局党组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和《乐山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决策五大程序和“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畅通参与制定渠道,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二是我局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常委会报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按规定向政协报送有关情况。2022年,我局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105件,其中主办件19件,协办件86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回应检察建议1份,协助办理强制执行案1件。三是按照《乐山市市本级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开展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2022年对我局拟签订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30余次,参与尚未形成诉讼的行政纠纷以及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和调处,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印发乐山市《关于全面推进田长制的实施意见》,设立市级田长、副田长和田长制办公室,召开市田长制全体会议,全力推动田长制责任体系建设。向各县(市、区)分解下达2022年度耕地恢复初步任务,并对耕地“非粮化”图斑进一步落实恢复整改,督促指导各地按要求完成2022年耕地恢复和“进出平衡”等任务。制定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市级考评细则,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政治责任,通过“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方式督促各地对标补短,倒逼形成耕地保护新格局。制定《乐山市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举一反三,在全市层面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四)积极配合人大立法。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安排,为加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大渡河、青衣江、岷江岸线的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局牵头负责“三江岸线”保护立法起草工作。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草案)》,并经市政府党组研究后报请市人大审议。《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已由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权责清单,办理事项,更新办事指南、流程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推进“一窗受理、全程网办”建设。优化用地审批,对能源、交通、水利和机场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当好“用地保姆”,审批时限在承诺时限基础上压减30%。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办理窗口,企业办理转移、抵押登记均不超过3.5小时,不动产登记全面进入小时办结制。我局制定《保障服务全市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和《关于服务保障“中国绿色硅谷”建设用地十二条措施》。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精准保障了大学城二期、协鑫、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东西部扶贫产业园等一批国省重大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效果有待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待加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系统谋划好法治建设工作。密切关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和市委依法治市等重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制定出台情况,适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构建学习型、法治型组织。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落实法治责任监督,突出考评奖惩。

(三)切实强化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大执法”协同机制,完善违法问题发现、核查、处置机制,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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