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主城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含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采购代理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乐山市主城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含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
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项目名称 |
乐山市主城区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含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
项目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 |
项目预算 |
不超过30万元 |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应为乐山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入库单位。
三、比选办法
1.比选工作由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要求负责组织。
2.具体比选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5人评审小组负责。
3.评审程序
3.1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最终评审。
3.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证明文件如下:
序号 |
证明材料 |
备注 |
1 |
企业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也可以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
复印件 |
2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3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原件 |
5 |
乐山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入库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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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 |
3.3最终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参加报价,报价最优的供应商确定为本次中选单位,若有相同报价则进行二轮报价,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响应人请于2022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前将材料提交到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楼会议室,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性检查,逾时拒收。本次比选不接受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和口头报名。
项目评审组于2022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开展比选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五、疫情防控
请参加比选人员严格遵守乐山市新冠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场出具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电话:0833-2165193
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