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会和谐,耕保科特向社会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主要职能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审核工作;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承办报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建设用地报批的审查审核;
2、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督促指导;
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的审核申报;
4、建设项目用地耕地占补平衡的协调落实;
5、其他用地事项的审查审核。
三、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用地单位。
四、服务承诺
1、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咨询、办事者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暂时无法受理及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事宜,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
2、落实限时办结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在申请单位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办结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且根据具体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3、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杜绝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土地整理项目审查报批等方面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坚持政务公开。印发建设用地报批、农用地转用报批、土地整理项目报批办事指南,全面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时限,提高行政效能。
5、加强沟通,提高协调实效。注重与机关各科室及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上级业务科室的沟通,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6、严明“一要三不”的纪律。即,要以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为己任,做到担责不推诿、服务不欠账、廉洁不违纪。并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从政格言:以身作则,忠实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