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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风建设整改承诺
发布时间: 2013-08-22 10:34     来源:   浏览量统计: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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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整改承诺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乐市国土资作风建设办[2013]5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文件,认真开展“四学三查三会”,认真对照改进作风建设要求,检查我中心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我中心在作风建设活动中取得实效,现公开承诺事项如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工作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做到先请假,严格实行看板管理,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不在状态,上班时间人员去向不明等情况,克服萎靡不振、得过且过,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

二、认真执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联系和服务群众制、限时办结制、目标管理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不出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服从组织安排,执行有关规定,做到政令畅通,不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三、健全服务制度,紧密联系服务群众。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理事项,上墙公布土地开发整理(“金土地工程”)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评估项目等业务流程,接受群众和基层单位监督。

四、倡导勤俭节约的风尚,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反对讲排场、讲奢侈、图享受之风,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利用公款相互吃请、互赠礼物。要树立清正廉洁之风,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乐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13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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