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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矿产勘查阶段划分改革初步思路》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0-01-16 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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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储量分类标准是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技术标准,贯穿找矿、采矿全过程,对掌握矿产资源家底,制定矿产资源规划、战略、政策,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为全面了解各方面对储量分类和矿产勘查阶段划分的意见,增强分类和阶段划分的科学性,现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矿产勘查阶段划分改革初步思路》送你单位,请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于9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部矿保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海波  66558284/66558277(传真)

李二恒  66558288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附件: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及矿产勘查阶段划分改革初步思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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