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成员单位:
(一)督查内容
一是对县级政府开展土地卫片自查阶段的进展情况以及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是否落实进行督查。
二是各地是否对卫片图斑进行逐宗核查,重点督查有无虚报瞒报、谎报用地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是对各地2009年度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核对。包括合法用地和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面积;具体分析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和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总面积和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是对实地伪变化图斑情况进行核对。重点了解各地涉及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宗数、面积、占用耕地情况;对农业结构调整用地是否严格依法界定。
五是对新农村建设集中修建村民住房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宅基地审批手续进行督查,并对旧宅基地复耕的情况进行检查。
六是对各地已确定的违法用地是否进行立案查处进行督查。包括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占用耕地(包括基本农田)面积;违法用地类型(违法批准占用、违法供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供即用等)、违法用地形成的原因。
(二)督查要求
1、各督查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进行督查。
2、各地必须将涉及图斑相关资料详实收集整理。
3、各督查小组于
4、市政府拟定4月下旬召开此次督查情况通报会并部署安排整改工作。
附: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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