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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省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0-12-22 16:10     来源:   浏览量统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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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挂牌督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重大典型案件的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0]100号)文件通知,我市夹江县新场镇合兴村37号图斑为“两厅”挂牌督办案件,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对该案的查处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查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督查督办

接到“两厅”通知后,市国土资源厅及时与市监察局进行衔接,将“两厅”挂牌督办案件向市监察局进行了通报,并联合下发了《关于督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重大典型案件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省、市挂牌督办案件查处整改到位,对未按照要求查处整改到位的案件,必须重新依法查处到位,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必须移送,做到即处理事又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夹江县新场镇合兴村37号图斑的查处整改情况

夹江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川国土资电发[2010]82号、川国土资发[2009]67号文件通知要求,制定了查处整改方案,并由夹江县国土资源局对该案进行了立案查处,该案已按卫片执法检查要求及相关规定查处到位,并已结案,具体情况如下:

夹江县开发区大道位于夹江县新场镇合兴村,面积33.7亩(耕地17.5亩)。20094月,夹江县合兴村村委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用于道路建设,无任何用地报批手续,不符合夹江县土地利用总体划,属未报即用违法用地。201033,夹江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428向违法当事人合兴村村委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夹国土资罚[2010]18号),处罚如下:责令其恢复土地原貌,对耕地17.5亩按每平方米30元、非耕地16.2亩按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51.3257万元的处罚。截止目前,违法当事人夹江县新场镇合兴村村委会对违法用地进行了全部复耕,经县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并按照处罚决定缴纳罚款51.3257万元;涉及村委会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夹江县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给夹江县监察局。夹江县监察局于20101013向夹江县新场镇人民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夹监建字[2010]3号)。夹江县新场镇人民政府已对合兴村村委会主任肖国贵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我市将严格按照部、省和《乐山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2009年度中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进行检查,保证所有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清理全市各类建设用地,引导各县(市、区)政府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积极树立集约节约用地意识,规范全市各类用地行为。

(三)以卫片执法检查为抓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宣传保护耕地的责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用地的行为。

 

 

 

 

 

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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