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乐山高新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执法监察支队: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13号)的统一部署,现制定乐山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卫片)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严肃查处纠正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秩序;评估我市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状况,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验日常执法监察,促进各地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县(市、区)完善、提升,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对象
1.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2016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工作步骤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根据部、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通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采取与土地变更调查协同推进,体现为在县级即利用遥感监测图斑,同步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
外内业核查。各县(市、区)根据土地变更调查要求和年度监测图斑下发进度,按照下发多少核查多少的原则开展外内业核查工作。同时,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衔接的通知》(2017年1月11日发),各单位执法部门要全程参与外内业核查工作,准确掌握每个图斑基本情况和第一手数据,对存在明显违法行为且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立即进入立案调查程序。在外业核查中,要充分利用执法平板或者在线举证软件对每个图斑进行图片、坐标等数据采集工作。
合法性判定。外内业核查工作与合法性判定工作采取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审批、利用、耕保、地籍、规划、执法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遥感监测图斑逐宗会审,共同完成合法性判定。对合法性依据、佐证资料等要素不全的不得判定为合法。
严肃查处整改。对判定为违法的图斑,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按照共同责任机制,密切协同政府各部门,共同制止和严肃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进行专项报告;可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可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数据填报审核。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完成本辖区所有监测图斑的数据填报工作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其中,对判定为合法的图斑,可以只填写“地块审核表”,集中建档备查。对判定为违法的图斑,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卫片信息系统,特别是违法图斑实地照片、四至、坐标、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非立案查处情况说明等重点要素进行充实完善,并严格按照相关建档标准和要求逐宗建档(有技术条件的单位要在系统里上传表示违法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
严肃约谈问责。采取“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的层级约谈问责方式,对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违法严重的县(市、区)、乡(镇)政府以及各类园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分别提请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启动约谈问责,督促整改查处。同时可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质量纳入考核各级政府的指标范畴。在确定约谈问责地区时,避免“唯15%比例论”倾向,即对违法比例不高或数量不大,但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严重或出现典型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整改不到位的也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约谈问责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由市局报请市政府组织约谈问责。对违法数量较大、违法耕占比达到15%以上的地区,但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消除违法状态且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范围;6月30日前已消除违法状态的且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问责范围。
2.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本辖区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要进行逐一核查、逐一会审、逐宗建档,做好系统填报和上报工作,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实地核实时,做好数据采集和举证说明。对发现的违法采矿案件,开展查处工作,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市局要对涉及矿产卫片的县(市、区)所有矿产图斑逐一签署审核意见,其中,对非法采矿破坏价值7万元、破坏性采矿40万元以上的图斑要进行实地核查,并由局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三)工作分工
1.市局,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工作:
市局:一是制定全市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单位卫片检查工作的总体推进,及时上传下达相关指示要求;二是对合法性判定进行抽查;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各单位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直接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四是开展数据集中审核,对占用耕地10亩以上的地块、拆除复耕图斑、矿产疑似图斑以及卫片检查成果进行核查验收工作;五是对县级国土资源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负责约谈问责工作的总体推进。
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一是承担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监测图斑和矿产疑似图斑的外内业核查、合法性判定、数据成果审核填报等,并对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二是评估分析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状况,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乡镇(街道、园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警示约谈,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实施问责。三是配合市局开展拆除图斑、占用耕地10亩以上等重点内容的实地核查、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月报上报等工作。四是查处整改。对立案查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正执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要加大执行力度,督促整改。
2.内部分工
地籍部门负责2016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共同完成合法性判定,及时向执法监察部门提供数据成果;
耕保、利用部门要及时提供农转、征收、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供地等相关审批材料,共同完成合法性判定;
规划、耕保部门对规划符合和占用基本农田情况进行认定,共同完成合法性判定;
执法监察部门共同完成合法性判定,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完成违法宗地建档归宗,完成系统数据填报与审核,评估国土资源管理状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做好迎接上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矿管储量部门要对2016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斑的数据进行审核认定,核验矿产卫片相关登记卡的填报内容。
三、时间安排
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对本辖区所有监测图斑(疑似矿产图斑)的外内业核查和合法性判定工作;
3月24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本辖区初步数据成果审核和填报。3月30日前,市局汇总审核上报数据成果(4月增补下发的矿产卫片数据除外);
5月12日前,各县(市、区)以人民政府名义上报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报告及相关汇总数据(纸质和电子件),具体样式和标准参照卫片检查信息系统。军用土地以机要件单独上报《军用土地登记表》。5月20日前,市局上报全市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和具体数据统计表;
5月12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约谈问责工作,上报《2016年度卫片执法约谈问责情况表》,并附警示约谈通知、方案及有关领导在约谈会上的讲话稿等材料,启动问责文件及问责结果。市局于5月20日前完成约谈问责工作汇总上报。
查处整改工作贯穿全过程,市局适时对需市级部门核查验收的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今年,省厅将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上升为工作通知的形式下发至各市(州)政府,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在该项工作的主导地位,要求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优质高效保障,对卫片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作为牵头负责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责任分工,并按照共同责任机制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联动协调,争取多方位支持,形成齐抓共管、全要素、全方位参与其中的局面,共同推动卫片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认清任务形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由于今年上级卫片工作通知较去年推迟近1个月下发,且上报工作又提前了1个月,因此今年卫片工作时间非常紧、任务重。同时,从前期已下发的监测图斑核查情况来看,今年有些区县存在图斑数量多、违法量大、查处工作难等实际问题,致使今年卫片工作形势较去年更加严峻。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和推进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并加大对执法部门的人员、设备、交通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严格查处整改,严肃约谈问责。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要把查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要充分利用政府共同责任机制平台,依法依规按规程加大对违法图斑、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执行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结案到位率,有效消除违法状态。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移交相关部门。同时,对典型、疑难、重大违法案件,必要时应及时上报,由市局进行直接查处整改。对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违法行为严重的乡镇(街道、园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主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督促查处整改。对查处整改落实不力的地区,市局将提请市政府组织实施约谈、问责。在查处整改中既不组织约谈问责,又存在弄虚作假影响全市卫片工作通过验收的地区,市政府将提请省政府组织实施约谈、问责。
四是提高工作标准,注重工作质量效率。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要切实提高卫片执法工作标准和效率,主动作为,积极行动,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为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于每月21号前,以纸质件(加盖公章)向市局报送卫片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市局汇总上报后于月底将各单位月工作情况在市局门户网站予以通报,各单位要及时将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网上数据成果填报,要完善各类要素,做到严谨细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避免重复返工。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应当严格依据工作规程,公正规范执法,确保执法行为程序合法,同时要高标准组卷建档,以备核查验收。
附件:1.乐山市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地块审核表
3.2016年度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审核表
4.2016年度卫片执法县(市、区)约谈问责情况统计表
5.《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13号)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7日
(联系人:谢强 邮箱:22374344@qq.com 电话:2448921)
附件1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鹏
副组长:余小林 周 惠 杨 宇 卢华军 余红卫
成 员:何 华 朱 正 秦天彬 邓翔远 许 劲
吕正亮 龚定涛 王 岚 黄 静 苏 奎
万 洪 杨学科 高小明 李若愚
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卢华军
副主任:朱 正
办公室设在法规监察科,下设数据审核组、整改督导组和案件督查组。
1.数据审核组。负责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数据审核、督促指导。
组 长:朱 正
成 员:李 豪 谢 强 叶 垚 王小波 张 晓
杜成宇
2.整改督导组。负责土地、矿产典型案件梳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情况通报、数据报送、约谈排序等整改查处督导。
组 长:李 豪
成 员:谢 强、范银燕
3.案件督察组。负责查处整改典型、重大案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案件查处整改工作。
组 长:苏 奎
成 员:支队执法一、二、三室
附件2
2016年土地卫片执法地块审核表
单位:亩
县级会审基本情况 | ||||||||||
会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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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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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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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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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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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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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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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类型 |
(合法/违法)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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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会审内容 | ||||||||||
1.合法性判定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 2.违法用地是否整改查处到位; 3.其他(可自行补充设置)。 | ||||||||||
县级会审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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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参加会审人员签名 |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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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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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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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保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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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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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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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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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审核情况(占用耕地10亩以上地块) |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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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数据审核工作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占用耕地超过50亩的地块)
局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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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个地块填写一张审核表,留档备查。对散居农房,可按乡镇,分合法、违法两类,合并填写审核表。
附件3
2016年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审核表
县级会审基本情况 | ||||||
会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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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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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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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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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斑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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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人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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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 |
(合法/违法/伪变化) | |||||
审核内容 | ||||||
1. 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2. 合法性判定是否准确; 3. 违法行为是否整改查处到位; 4. 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图斑卷宗是否规范、完整; 5.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相关登记卡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准确; 6.其他(可自行补充设置)。 | ||||||
县级会审结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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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参加会审人员签名 |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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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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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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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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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量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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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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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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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审核意见 | ||||||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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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数据审核工作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数额在7万元以上、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图斑 |
局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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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个图斑填写一张审核表,留档备查。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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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卫片执法各县(市、区)约谈问责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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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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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州 (市本级约谈问责情况) |
县市区(县级约谈问责情况) |
约谈时间 |
约谈主体 |
约谈对象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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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
矿 产 |
姓名 |
职务 |
级别 |
启动问责时间 |
处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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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园区 |
乡镇(街办) |
县市区 |
矿山企业 |
乡镇(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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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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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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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市州栏目2,对应填写2,4-17栏目的市本级约谈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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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市区栏目3,对应填写3,4-17栏目县级约谈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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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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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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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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