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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土地违法案件统计
发布时间: 2016-10-31 15:42     来源:   浏览量统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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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占地面积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陈海燕违法占地案

违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陈海燕

121.53平方米

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按占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合计罚款3038.25元。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乐山市汇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案

违法占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

乐山市汇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772.38平方米

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按占地面积772.38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1585.70元。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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