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乐山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市中区苏稽镇、水口镇、平兴镇、安谷镇土地建设省道215线市中区段
违法事实:2022年11月中下旬,乐山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市中区、高新区部分乡镇共计1142.75亩的土地修建德阳至乐山国防战备(大件)运输通道(省道215线)市中区段,已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属违法占地。
处理结果:2023年1月13日,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违法单位对违法占用的1142.75亩土地予以退还相应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收全线范围内已建成的构建筑物236781.18㎡(355.17亩),交由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处置;处以罚款4266.27万元。目前,违法单位已全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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