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张某未经批准占用夹江县黄土镇原罗华村10社14.31亩土地(耕地14.31亩)修建停车场。2021年6月,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11月移交夹江县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12月,当事人已自行拆除不符合规划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土地已退还并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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