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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徐某某等人无证采矿案
发布时间: 2022-06-22 11:47     来源: 执法支队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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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16年4月至10月、2019年4月至5月期间,徐某某等6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绿心街道罗李坝村1组采挖砂石。2020年7月,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发现违法线索后,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经调查,违法开采砂石3.5452万立方米。由于涉嫌犯罪,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8月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5月,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判决徐某某等6人犯非法采矿罪,处有期徒刑各十个月,缓刑各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各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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