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街道石农村9组
[乐中挂〔2022〕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绿地率指标的公告
乐市土矿交公〔2022〕32号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正全福街道QF-G-c-03号[乐中挂〔2022〕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绿地率指标的函》(乐中自然资函〔2022〕396号)规定,现将2022年8月23日公告的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街道石农村9组[乐中挂〔2022〕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绿地率由“小于等于15%”更正为“大于等于15%”。
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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