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县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我局拟采用协议方式出让三宗位于井研县研城街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协议出让地块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JG2020-15号 |
研城街道解放街城北综合市场以西 |
0.12986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停车场用地) |
50年 |
容积率≤0.1(管理房);建筑密度≤10%;建筑控制高度≤3.6米。 |
JG2020-35号 |
研城街道解放街八贤桥至四李桥市政道路西侧 |
0.311524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停车场用地) |
50年 |
容积率≤0.2,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20%;建筑控制高度≤3.6米。 |
JG2020-36号 |
研城街道迎宾大道旁 |
0.191799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停车场用地) |
50年 |
容积率≤0.1;建筑密度≤10%;建筑控制高度≤3.6米。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时限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2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此次出让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井研县研城街道顺河街19号
单 位: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33-3718513
联 系 人:刘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