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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荐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7-31 16:09     来源: 机关党委(人事科)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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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我局拟成立地质勘察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推荐地质勘察工程、国土工程、测绘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专家,组建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事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工环、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岩土钻掘工程、地质实验测试、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大地测量与导航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工程、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国情监测、不动产测绘等方向的专家。

二、推荐时间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2日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相应行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

(五)长期从事相应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六)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可适当推荐一定数量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中青年专家。

取得职称但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

四、推荐和遴选程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公示、逐级推荐并报主管部门审核、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库人员。

五、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地质勘察、国土工程、测绘工程初级、中级(含正高)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以不固定形式(随机抽取)参加评审工作,对相应专业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六、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需报送单位推荐函、《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推荐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评书、论文、著作目录等复印件1份(附于推荐表之后)、《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情况一览表》,所有材料和复印资料需由各推荐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时限要求:请各单位于8月12日前报送《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情况一览表》电子版,9月1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送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版请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娜,联系电话:0833-2448872,电子邮箱:522604809@qq.com,地址:乐山市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附件:1.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表.doc

2.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情况一览表.doc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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