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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 2011-11-10 10:19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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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召开了党组会进行研究和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两整治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具体措施、责任股室和预期成果。召开“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端正态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在办公楼醒目处设置了宣传栏,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专题宣传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最大限度地进行了宣传动员,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开展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健全和规范了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我局依据年初出让计划,根据土地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同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土地的权属来源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公告一登记、补偿方案、规划前置条件的设定、招拍挂宗地的范围、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的抽签确定、出让方案的审批、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的制定及出让保留价的确定、招拍挂宗地的后期监管、向区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和抽签确定的拍卖机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委托书。区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和抽签确定的拍卖机构根据区国土资源分局的委托,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接受竞买人咨询,进行竞买人资格审查,确定竞买人(中标人),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相关网络媒体和招拍挂交易大厅公示成交结果。

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规程》、《关于运用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

二是健全和规范了矿业权交易市场完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审核)和矿权交易市场专项清理工作。建立对矿业权管理工作日常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规范了矿业权交易市场秩序,完善了矿业权交易管理体制。

三、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努力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执行土地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强化行政执法监察,严格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制定了《选取入库土地勘测定界、土地估价、土地拍卖机构抽签规则》等规定。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人事管理的监督,对各股室、所、中心和管预算、管项目、管执法、管人事关键岗位的干部加大交流力度,制定了《关键岗位交流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党组决策重大事项票决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和《资金运行监督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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