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正风肃纪和国土资源管理自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以及省厅全面自查清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乐山市国土资源纪委近期对所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三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认真听取了局党政一把手的汇报,同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座谈,听取建议意见,查阅相关资料,并重点就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情况以及全面自查国土资源管理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作了强调和指导。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正风肃纪工作有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反“四风”成效明显,机关作风和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对国土资源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细致认真,基本摸清了底数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正在进行整改。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局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组)主体责任还有些茫然,个别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自查中查找问题不彻底,整改到位率较低,存在侥幸思想等问题,市局纪委强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勇于担当,落实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市委“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抓好各自分管部门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监督、风险防控和考核机制;要有力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较真逗硬进行处理;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自觉反对“四风”,克服过去不符合规定的习惯思维和做法,加强监督检查,力保干部职工不出事、不出大事。市局纪委还对国土资源管理自查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要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对已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已成既成事实不能纠正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