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省思摩天然矿泉饮料有限公司凤山矿泉采矿权超规模开采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在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反馈到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33-2441263
附件:1.四川省思摩天然矿泉饮料有限公司凤山矿泉采矿权超规模开采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结果表.docx
2.参数表.pdf
3.摘要.pdf
4.承诺书.pdf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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