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金口河区一宗采矿权评估项目的价款评估工作,项目编号为1,评估费用1.8万元。现公布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报名要求(附件1)。
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1、 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3);
2、 符合附件1所列要求的机构自述说明材料;
3、 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送达我局,本次摇号不接受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和口头报名。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谭女士(0833—2441263)
通讯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东路199号 邮 编:614000
附 件: 附件1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报名要求.doc;
附件2金口河区一宗采矿权评估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安排.doc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