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要求,《峨边五渡工农长石矿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乐山市沙湾银辉粘土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峨眉山市泰康矿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口河万通伊利石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四川和邦盐矿有限公司马踏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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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责任部门 |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要求,《峨边五渡工农长石矿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乐山市沙湾银辉粘土矿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峨眉山市泰康矿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口河万通伊利石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四川和邦盐矿有限公司马踏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