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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乐山市出让采矿权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承诺
发布时间: 2011-09-19 14:27     来源:   浏览量统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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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1年第4批采矿权评估项目的公告》,我单位符合通知所要求的条件,现郑重承诺:

1.          本次呈报的各项评估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为提供的资

料承担相应责任;

2.          本单位及拟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师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

政处罚或自律惩戒;

3.          与所申报的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承诺人:(矿业权评估机构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〇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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