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1年第4批采矿权评估项目的公告》,我单位符合通知所要求的条件,现郑重承诺:
1. 本次呈报的各项评估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为提供的资
料承担相应责任;
2. 本单位及拟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师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
政处罚或自律惩戒;
3. 与所申报的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承诺人:(矿业权评估机构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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