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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0 16:38     来源: 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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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乐市自然资规划公〔2024〕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于2025121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出让乐山市沙湾区庙子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筑用白云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场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出让采矿权相关情况

采矿权名称

乐山市沙湾区庙子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筑用白云岩矿

   

2024-拍-81号

地理位置

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

矿区  面积

1.1068平方千米

开采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

资源量

情况

    全矿区查明建筑用白云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共计有41880千立方米(折合111509千吨),其中建筑用白云岩矿7715千立方米(折合20289千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4165千立方米(折合91220千吨)

 

开采标高

+916米 至+640米

出让

年限

22年

 

 

直角坐标

2000国家

大地坐标系)

 

 

拐点

X(m)

Y(m)

1

3237135.08

35371187.71

2

3236924.66

35371311.24

3

3236958.64

35371601.63

4

3236935.00

35371661.00

5

3236704.00

35371781.00

6

3236404.00

35372322.00

7

3236211.00

35372342.00

8

3236516.00

35371477.00

9

3236348.00

35371328.00

10

3235991.00

35371254.00

11

3235777.00

35370790.00

12

3236823.00

35370631.00

13

3237013.77

35370735.80

14

3237020.41

35370745.34

15

3237029.37

35370744.36

16

3237269.00

35370876.00

资源开发

利用情况

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起拍价

16900万元

保证金

3000万元

其他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对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有异议,应在报名申请前以书面形式送达交易中心。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和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拍卖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异议,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解释。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在生产过程中,须确保公路安全,做好道路维护,不得影响群众出行。

、竞买资格和相关要求:

(一)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

本宗采矿权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式拍卖,自由竞价,价高者得。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家,若竞买人少于3家,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停止该宗采矿权拍卖。

(二)交易时间202512110:00。

(三)交易点: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楼交易市场咨询、索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可在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s://szrzyhghj.leshan.gov.cn/sgtzyj/lstdkq/kq_index.shtml)下载。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以下网站: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lsggzy.com.cn)、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s://szrzyhghj.leshan.gov.cn/)。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 本次采矿权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竞买申请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12017:00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lsggzy.com.cn)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2.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须于202512017:00前(节假日除外)凭保证金交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三楼)办理竞买手续。

3. 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竞买风险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到矿业权所在地实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其竞买及采矿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2.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3.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聘请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勘查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表明竞买人对本次拍卖的采矿权涉及到的相关产业政策已充分了解,对该采矿权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已查阅并认可,对拍卖文件设立的所有条款完全响应,竞得人竞得后须自行承担各项风险

4.矿山开采应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5.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须按照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求履行方案报审义务,报审不能通过,相关责任及风险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在进行矿山建设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有关手续报审不能通过,相关责任及风险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建设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林地使用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6.竞得人不依法履行矿山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违约责任及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采矿权竞买人、竞得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不予以退还,已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自动终止,出让方有权对该宗采矿权另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取消违约方三年内在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参加矿业权出让的竞买资格并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和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将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

3.竞得人拒签或因竞得人原因未按《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竞得人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让方申请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5.竞得人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缴款通知书》要求,在缴款通知书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滞纳金的;

6.竞得人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要求,逾期不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7.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竞得人未能取得采矿权或延期取得采矿权,由竞得人、出让人双方协商解决。

十、其他内容

(一)由沙湾区自然资源局提供本次出让涉及的相关资料,意向竞买人按照相关规定向沙湾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查询使用相关资料。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且成交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总价的20%(含竞买保证金转为矿权出让收益的部分),剩余部分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1年内按年度平均分期缴清(竞得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该采矿权区块符合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的《关于同意成都等7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区块调整方案>的函》(川自然资办函〔2024〕94号)

(四)拟出让的采矿权范围属财政出资探明矿产地。

(五)拟出让矿业权范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地、地质遗迹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军事禁区等禁止勘查开采区范围,暂未发现历史文化遗存(地下文物)等。

竞得采矿权后,应依法依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办理证照必备资料,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向审批发证的主管部门提交采矿权新立登记所需资料,申请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所竞得的采矿权,竞得人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非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情形除外。

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妥善处理矿山的盖山、夹层,对有利用价值、需对外销售的,须按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20号)文件依法依规处置。

(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在矿山开工建设时,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同步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矿山建成投产2年内须按程序申报进入绿色矿山名录库,未在规定时间成功申报,按有关规定处置。

(十一)本次交易出让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买申请人应自行进行实地考察,报名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及周边影响区域内的土地、道路、供电通讯设备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果、竹、木、坟墓等)的使用、补偿和改迁均由竞得人向权属所有者协商解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存在以上问题无法协调处理而影响矿山开采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二)每年到期未足额缴纳出让收益,须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十三)因现有公路设施条件不能承受出让矿权生产规模运输所需,竞得人需自行承担道路改造(建设)及相关费用。

(十四)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因自身原因出现不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悔拍、违约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并追究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由市级财政处置。重新拍卖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如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竞得人承担补齐。

(十五)拟出让矿业权范围内涉及供电线路,经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征求国网乐山市沙湾供电公司意见,该公司同意在出让该矿业权后对线路进行迁改。竞得人取得矿权后,要主动对接国网乐山市沙湾供电公司对涉及的线路进行迁改,初步测算迁改费用为273.6万元,迁改费用由竞得人支付,支付费用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十一特别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生态环境评价、矿山用地、林地补偿及道路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矿权交易服务费等费用。采矿权占用费、资源税等按法律、法规应征的税费另行计征。

(二)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尾矿堆放、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等其他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要主动对接国网乐山市沙湾供电公司对涉及的线路进行迁改,涉及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四)在拍卖成交后因自身原因出现不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等悔拍、违约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交由市级财政处置,并追究违约责任。重新拍卖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如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竞得人承担补齐。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三楼;

联系电话:0833-2423102张先生、0833-3441521毛先生(沙湾区)0833-2442919(交易咨询)。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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