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自然采矿协议〔202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7〕7号)有关规定,现将乐山市沙湾区亨利来石灰石厂增加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协议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乐山市沙湾区亨利来石灰石厂增加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协议出让公示
协议出让受让人:乐山市沙湾区亨利来石灰石厂
项目地理位置:沙湾区福禄镇
矿区面积:0.2725平方公里
开采主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开采深度:+600米至+500米
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已缴纳采矿权价款):54.59万吨
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储量:199.57万吨
协议出让理由:该矿山拟扩大开采深度符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川国土资规〔2016〕2号)国第二条第八款第1项,即“采矿权平面范围坐标不变,扩大开采深度、增加共伴生矿种或矿体(矿层)的,不需办理延伸勘查探矿权,由采矿权人按照地质勘查规程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勘探查明资源储量情况,提交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地质工作程度能满足设立采矿权要求的,按要求向规定权限采矿权管理机关提出协议出让申请”。扩区后拟建规模30万吨/年。符合规定的申请类别协议出让申请条件。
二、公示时间
2020年1月14日至2月3日止(10个工作日)
对本次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四川省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联系电话:0833-2441263
传 真:0833-2448911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