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国土采矿协议〔2019〕00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有关规定,现将峨眉山市大为石膏有限公司金山石膏矿扩大开采深度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协议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峨眉山市大为石膏有限公司金山石膏矿扩大开采深度协议出让公示
协议出让受让人:峨眉山市大为石膏有限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峨眉山市大为镇
矿区面积:0.3781平方公里
开采主矿种:石膏
原开采深度:+899.97米至+759.97米
拟变更开采深度:+900米至+700米
原开采深度资源储量:69.5万吨
扩大开采深度内资源储量:409.5万吨
协议出让理由:该矿山拟扩大开采深度符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川国土资规〔2016〕2号)国第二条第八款第1项,即“采矿权平面范围坐标不变,扩大开采深度、增加共伴生矿种或矿体(矿层)的,不需办理延伸勘查探矿权,由采矿权人按照地质勘查规程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勘探查明资源储量情况,提交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地质工作程度能满足设立采矿权要求的,按要求向规定权限采矿权管理机关提出协议出让申请”。扩区后拟建规模50万吨/年。符合规定的申请类别协议出让申请条件。
二、 公示时间
2019年1月8日至1月22日止(10个工作日)
对本次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四川省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联系电话:0833-2441263
传 真:0833-2448911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