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国土采矿协议〔2018〕0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3号)有关规定,现将关于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宫山盐矿山采矿权扩大开采范围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协议出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宫山盐矿山采矿权扩大开采范围协议出让公示
协议出让受让人:乐山市福川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理位置:井研县黄钵乡
原矿区面积:12.9307平方公里 扩区面积:0.7245平方公里
开采主矿种:岩盐
原矿区范围资源储量:(122b+333)7656.0万吨
扩区资源储量:(122b+333)1400.7万吨
协议出让理由: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符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川国土资规〔2016〕2号)要求,矿区面积0.7245平方公里,扩区后拟建规模150万吨/年。符合规定的申请类别申请协议出让条件。
二、 公示时间
2018年 8月31日至9月11日止(7个工作日)
对本次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四川省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联系电话:0833-2446431
传 真:0833-2446431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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