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拍卖交易工作流程 | |||||||
序号 | 工作流程 | 工作部门 | 责任岗位 | 工作要求及标准 | 办结时间 | ||
1 | 业务接洽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业务部门与委托人进行接洽、沟通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二、工作标准: (一)知晓地块位置、面积、规划要求、建设要求等相关信息; (二)了解委托方出让(转让)的意图和要求; (三)现场踏勘,了解地块现状、基础设施、周边配套等。 |
公告发布前 | ||
2 | 项目资料的验核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收集、完善交易资料,核实是否符合交易条件。 二、工作标准: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资料(原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委托函,内容包括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宗地建设要求、出让相关要求、竞买保证金的结转等内容。 2.政府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4.规划条件及红线图; 5.宗地图(含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6.位置示意图; 7.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资料(原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委托函,内容包括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宗地建设要求、出让相关要求、竞买保证金的结转等内容。 2.规划条件及红线图; 3.宗地图(含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4.位置示意图; 5.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
公告发布前 | ||
3 | 项目收文登记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对经验核的项目资料进行收文登记。 二、工作标准: (一)对经验核的项目资料进行收文登记。 (二)形成项目处理笺。 |
委托方交件当日 | ||
4 | 项目会审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业务部牵头,召集分管领导和各部门项目人员对项目进行会审,并根据项目会审事项内容,出具《项目会审纪要》。 二、工作标准: (一)业务部提出项目具体实施意见。 1、公告发布时间、交易时间、报名时间; 2、是否需要加大宣传推介,宣传推介的渠道、方式等。 (二)参会人员表态。 (三)落实项目具体负责人和具体工作要求等事项。 (四)真实记录项目会审议定事项内容; (五)业务部拟定《会审纪要》,由业务部分管领导审定项目会审纪要内容并签发; (六)制作正式《会审纪要》文件。 |
委托方交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
5 | 交易公告 编辑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项目资料和会审纪要,编辑交易公告。 二、工作标准: (一)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项目资料和会审纪要,草拟交易公告。 (二)业务部门部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核。 (三)中心领导签发。 |
项目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6 | 交易短信 编辑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项目资料和会审纪要,编辑交易短信。 二、工作标准: (一)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项目资料和会审纪要,草拟交易短信。 (二)业务部门部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核。 (三)中心领导签发。 |
项目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7 | 交易文件 编辑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项目资料和会审纪要,编辑交易文件。 二、工作标准: (一)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项目资料和会审纪要,草拟交易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2.目录;3.竞买须知;4.竞买申请书;5.竞买协议;6.竞买资格确认书;7.最高应(报)价确认书;8.成交确认书;9.授权委托书等交易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业务部门部长复核,分管领导审核。 (三)将交易文件电子版及附件传送至信息部,上传到指定网站。 |
项目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8 | 业务部项目资料移交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整理项目资料,并对其打码扫描,移交信息部。 二、工作标准: (一)业务部门按实填写工作日志和项目处理笺。 (二)业务部门将项目资料整理、验核、确认、打码、扫描。 (三)业务部门将项目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移交信息部,双方签字确认。 |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9 | 制订《交易项目工作安排》 | 交易部 | 部长、 工作人员、 主办 |
一、工作要求:根据交易会审和项目具体情况交易制定《交易项目工作安排》,明确各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人。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项目会审议定事项和各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人员工作安排,合理的制定项目交易工作安排; (二)项目交易工作安排要明确交易各实施步骤,具体落实工作责任人和负责人。 (三)确定交易当日的招拍挂主持人和会议主持人。 (四)拟定完成的的项目交易工作安排分别提交各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审定,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五)制作正式《交易工作安排》文件,并发各部门。 |
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 ||
10 | 项目资料的接收 | 信息部 | 部长、分管领导 | 一、工作要求:项目资料的接收。 二、工作标准:接收业务部门移交的资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
公告当日 | ||
11 | 宣传资料的素材采集 | 信息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实地采集宣传素材。 二、工作标准: (一)充电、调试好摄影摄像器材; (二)完成对项目宣传素材实地采集的摄影摄像工作,包括:项目实景图、位置示意图、周边生活基础配套设施等素材。 |
收件后2个工作日内 | ||
12 | 网络媒体宣传资料编辑、制作 | 信息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编辑、排版完成宣传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实地采集的宣传素材,结合地方特色和项目特性,编辑、排版网络宣传专题页面、宣传画、微信平台、多媒体宣传视频等宣传资料; (二)编辑、排版完成的宣传资料由部长进行审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三)编制完成的宣传资料报经中心领导审定。 |
收件后2个工作日内 | ||
13 | 交易公告信息的发布 | 信息部 | 部长 | 一、工作要求:根据《业务会审纪要》和《工作安排》的要求,组织人员发布《出让公告》信息。 二、工作标准:落实信息发布渠道和要求,组织人员具体实施《交易公告》信息的发布,明确经办人、负责人。 |
公告当日 | ||
信息部 | 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交易资料的要求,在网络媒体和电子设备上发布交易信息。 二、工作标准: (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乐山市自然资源局网、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等相关网络媒体发布交易信息。 (二)在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传项目拍卖文件、相关图纸等文件内容。 (三)在与我中心有合作的网站发布交易信息。 (四)对网络媒体发布的交易信息进行截图,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存档。 (五)及时更新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交易日程、项目展示、正在交易等版面内容。 |
公告当日 | ||||
信息部 | 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交易资料的要求,在网络信息设备和市场多媒体设备发布交易信息 二、工作标准: (一)在微信平台发送交易信息。 (二)在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大厅多媒体设备和电子触摸屏多媒体设备发布项目交易信息。 |
公告后一个工作日 | ||||
信息部 | 部长 | 一、工作要求:对发布的交易公告信息进行复核。 二、工作标准: (一)对网络信息发布渠道所产生的宣传费用进行严控和审核; (二)对信息发布渠道和媒体设备上传、录入的交易信息材料和宣传资料进行审查。 |
公告当日 | ||||
交易部 | 主办 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及时与平面报刊媒体协商,按期发布项目交易信息。 二、工作标准: (一)联系报纸媒体、平面广告媒体等媒体发布项目交易公告信息。 (二)联系广告公司制作交易信息,并在土地矿权交易市场一楼公告栏张贴交易公告。 |
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 ||||
交易部 | 分管领导、部长 | 一、工作要求:对平面报刊媒体发布的项目交易公告信息进行审核。 二、工作标准: (一)对广告公司、平面报刊媒体等宣传费用的严控和审核; (二)部长对信息发布渠道和平面报刊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三)分管领导对信息发布渠道和平面报刊信息材料进行审查,审核批准发布信息。 |
公告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 ||||
14 | 网上交易数据录入 | 信息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网上报名、交易系统数据录入与审核。 二、工作标准: (一)按照出让公告内容,在公告当日将项目交易相关数据录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后台。 (二)对后台录入数据进行审核,对数据录入正确无误的审核通过,及时发布。 |
公告当日 | ||
15 | 交易资料及公告发布资料的移交 | 信息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对所移交的交易资料、项目资料和《交易公告》发布渠道的电子文档资料(附纸质文档)进行验核、确认。 二、工作标准: (一)对网络媒体发布的交易信息截图、拍照等形成电子文档材料进行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存档; (二)对所移交的交易资料和项目资料,及《交易公告》发布信息进行审查; (三)审查通过后,将移交资料及公告发布资料移交交易部分管领导。 |
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 | ||
交易部 | 副部长 主办 |
一、工作要求:对信息部移交的资料进行验核后,组织交易部人员具体实施交易项目的宣传、推介、营销和对招拍挂交易活动的实施。 二、工作标准: (一)检查、核对信息部移交的项目资料; (二)落实项目承办人员; (三)将项目资料传至部长、项目承办人员。 |
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 | ||||
16 | 平面宣传资料的编辑、排版 | 交易部 | 分管领导、部长、副部长、主办 | 一、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编辑、排版完成报刊、影视、DA单、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实地采集项目宣传素材(包括:项目实景图、位置示意图、周边生活基础配套设施等); (二)结合地方特色和项目特性和宣传素材,编辑、排版宣传画册; (三)编辑、排版完成的宣传资料由部长进行审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四)编制完成的宣传资料报经中心领导审定。 |
按《工作安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 ||
17 | 平面宣传资料的制作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项目会审意见的要求,受业务部的委托按期完成《交易文件》和《宣传资料》的制作和装订。 二、工作标准: 办公室收到委托后,组织文件制作工作人员按交易部的要求制作和装订。 |
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 | ||
业务部、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对装订完成的《交易文件》和《宣传资料》进行检查和核对。 二、工作标准: (一)检查《交易文件》和《宣传资料》是否齐全、印刷装订无误; (二)对检查合格的《交易文件》加盖交易文件专用印章。 |
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 | ||||
18 | 推介、招商、选商 | 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会审意见和中心具体工作安排,并针对项目特点和市场信息的情况,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宣传推介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开展推介、招商,对意向性客户和重点客户上门营销、推介。 二、工作标准: (一)由办公室对项目特点和市场信息的反馈情况,以及人员安排组织专项培训。 (二)结合中心项目推介的要求,拟定《招商推介工作安排》; (三)对拟定的《招商推介工作安排》上报中心领导审定。 |
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 ||
部长、副部长 | 工作要求及标准:对拟定的《招商推介工作安排》进行审定后,实施招商推介宣传工作。 | 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 |||||
19 | 电话推介 | 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市场咨询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和宣传重点,向意向客户拨打营销电话,及通过微信偏态、QQ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精准客户进行推介项目。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项目特点和会审意见,进入中心客户系统整理相应的意向客户名单; (二)向意向客户拨打电话,及通过微信平台、QQ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精准客户进行推介项目; (三)通过联络情况了解客户投资意向; (四)做好招商推介登记,及时记录客户反馈信息。 |
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 ||
20 | 资料寄送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采用快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客户传送项目宣传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客户反馈意见及要求,采用快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传送资料; (二)确认客户是否收到资料,了解其投资意向; (三)做好招商推介登记,及时记录客户反馈信息。 |
视客户需求 | ||
21 | 受理电话咨询 | 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市场咨询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受理电话咨询,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项目宣传资料及交易文件受理电话咨询; (二)了解客户投资意向; (三)做好来电来访咨询登记,及时记录客户反馈信息。 |
公告发布之日至交易前 | ||
22 | 受理现场咨询 | 交易部 | 分管领导、部长、副部长主办、市场咨询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受理现场咨询,做好咨询登记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项目宣传资料及交易文件受理现场咨询; (二)了解客户投资意向; (三)做好来电来访咨询登记,及时记录客户反馈信息。 |
公告发布之日至交易前 | ||
23 | 受理现场踏勘 | 交易部 | 分管领导、部长、副部长、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组织现场踏勘,介绍项目情况,做好登记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联系各市(区、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或陪同客户现场踏勘; (二)根据项目宣传资料及交易文件介绍项目情况; (三)根据客户需求,可陪同客户市场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四)了解客户投资意向: (五)如实填写《现场踏勘记录表》; (六)及时记录客户反馈信息。 |
公告发布之日至交易前 | ||
24 | 重点客户联络 | 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 | 一、工作要求:重点客户回访,了解投资意向,稳定投资信心,做好登记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采用电话、QQ、微信、一对一上门拜访等方式与重点客户保持联系,了解、掌握其投资意向; (二)加强与重要客户交流,稳定其投资信心; (三)做好登记工作,及时记录重点客户反馈信息。 |
公告发布之日至交易前 | ||
25 | 信息反馈 | 交易部 | 分管领导、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做好当日电话、传真、现场踏勘等信息汇总,交部长签字确认后,报中心领导。 二、工作标准: (一)每日下午4点收集、整理电话、传真、现场踏勘等信息,汇总制表; (二)部长审核反馈信息汇总表、并签字确认; (三)每日准时将反馈信息汇总情况上报中心领导。 |
公告发布之日至交易前 | ||
26 | 交易文件的发放 | 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市场咨询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重点意向客户和有意竞买者均可在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处获取《交易文件》资料。 | 公告发布之日至交易前 | ||
27 | 联系委托方,制定《底价书》 | 业务部 | 部长 | 报名截止后,与委托方接洽,提醒确定《底价书》,联系委托方于交易当日9点30分前到达中心。 | 交易前一日 | ||
28 | 交易会前准备工作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交易所需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准备公证机关、监管部门所需的项目资料; (二)准备报价记录表、挂牌报价单、最高报价确认书等交易所需的相关纸质材料。 |
交易前一日 |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交易会场布置。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报名人数,安排竞买席、来宾席、观摩席;设置接待处、签到处、应价牌领取处。 (二)准备应价牌,并核对应价牌与竞买席位是否一致;准备拍卖槌、文件夹、剪刀、签字笔、计算器等。 |
交易前一日 |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检查交易会前准备工作完成情况。 二、工作标准: (一)对项目交易所需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二)检查交易会场布置工作完成情况。 |
交易前一日 |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邀请交易会现场相关参会人员。 二、工作标准: (一)邀请土地矿权主管部门、招拍挂主持人、公证员、监督机关代表、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代表参会; (二)根据项目需要,邀请公安和交警机关维护会场内外秩序; (三)根据项目需要,邀请电视台、报社、刊物等媒体相关机构人员参会; (四)联系出让方代表于交易当日送达《底价书》。 |
交易前一日 | |||||
信息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准备交易多媒体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设计、制作拍卖会举行前的多媒体资料(包括近期出让信息、会场纪律、项目交易顺序、交易项目基本情况、特别提示及实地图等)。 (二)设计、制作会议多媒体资料(包括会场注意事项、会场流程等)。 |
交易会前2个工作日内 |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多媒体、音响设备的检查、调试等准备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对交易所需的多媒体设备(如大屏、投影仪、笔记本电脑、音响设备等)进行检查、调试。 (二)对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LED电视机等调试; (三)对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进行充电、调试、架设。 (四)对即时报价系统的检查、调试。 |
交易会前2个工作日内 | |||||
分管领导、部长 | 工作要求及标准:对相关资料的录入情况及设备情况进行检查。 | 交易会前2个工作日内 | |||||
办公室 | 办公室主任 | 一、工作要求:交易会前根据交易项目量落实会场安保人员。 二、工作标准: (一)交易会前根据交易项目量落实会场安保人员; (二)安保人员负责会议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及治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
交易前一日 | ||||
29 | 跟踪交易项目情况 | 业务部 | 部长、副部长 | 工作要求及标准:负责跟踪交易项目情况,向委托人反馈项目公告后的咨询及购地意向情况。 | 公告发布之日至交易前 | ||
30 | 多媒体资料和会议议程的校审 | 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校审交易会现场多媒体资料和会议议程。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项目交易文件审核现场多媒体资料; (二)根据项目交易文件审核会议议程。 |
交易前一日 | ||
31 | 会议议程的制作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按照交易部的要求制作会议议程 二、工作标准:会议注意事项、确定标的顺序,出让地块信息。 |
交易前一日 | ||
32 | 会场音乐的编辑 | 信息部 | 工作人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根据交易活动各个时段的需要,对会场音乐进行节选、编辑。 | 交易前2个工作日内 | ||
33 | 交易活动 来宾接待 | 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礼仪人员 | 一、工作要求:做好礼仪接待和服务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迎接竞买人,引导竞买人到领取应价牌处和相应的竞买席位; (二)迎接主持人、公证员、监督机关代表、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代表等相关人员; (三)完成来宾签到; (四)会后将来宾签到表移交项目责任人归档。 |
交易当日 | ||
办公室 | 驾驶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引导参会来宾和竞买人的车辆停放。 | 交易当日 | ||||
市场安全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做好交易现场的会场安全和维护会场秩序的。 | 交易当日 | |||||
34 | 多媒体操控 | 信息部 | 工作人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对交易现场音乐播放及音响系统的操作。 | 交易当日 | ||
工作人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对交易市场多媒体屏幕显示进行操作。 | 交易当日 | |||||
工作人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对交易现场项目资料播放进行操作。 | 交易当日 | |||||
工作人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利用监控系统对招拍挂会会议现场全程监控、录像。 | 交易当日 | |||||
35 | 摄影、摄像 | 信息部 | 工作人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对招拍挂活动现场全程的关键环节进行摄影。 | 交易当日 | ||
工作人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对招拍挂活动现场全程进行摄像。 | 交易当日 | |||||
36 | 会议主持 | 办公室 | 会议主持人 | 一、工作要求:主持会议活动。 二、工作标准: (一)准时宣布交易活动开始; (二)宣读监督机关、公证及标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三)协助招拍挂主持人。 |
交易当日 | ||
37 | 转交底价书 | 委托方代表 | 委托方代表 | 由委托方代表将密封完好、印章齐全的底价书递交至公证人员。 | 交易当日 | ||
38 | 底价书展示 | 公证机关 | 公证机关 | 一、工作要求:向竞买人和参会人员展示底价书的密封情况,并当场拆封。 二、工作标准: (一)向竞买人和参会人员展示底价书的密封情况; (二)当场拆封底价书。 |
交易当日 | ||
39 | 招拍挂主持 | 招拍挂主持人 | 招拍挂主持人 | 一、工作要求:主持招拍挂交易活动,确认竞买人报价,根据交易规则宣布交易结果。 二、工作标准: (一)接受竞买人竞价,确认竞买人竞价是否有效; (二)根据交易规则宣传交易结果。 |
交易当日 | ||
40 | 会议记录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在交易现场真实、全面记载从交易活动开始到结束全过程,并将记录情况提交公证机关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二、工作标准: (一)在交易现场真实、全面记载从交易活动开始到结束全过程; (二)及时将记录情况提交公证机关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将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移交项目责任人归档。 |
交易当日 | ||
41 | 竞(报)价记录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记录交易活动中竞买人的竞价(报价)情况。 二、工作标准: (一)记录交易活动中竞买人的竞价(报价)情况,并及时在竞价(报价)记录表中填写; (二)根据交易结果填写《最高应价确认书》或《最高报价确认书》; (三)及时将竞价(报价)记录表交招拍挂主持人、监督机关、公证机关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及时将竞价(报价)记录表移交项目责任人归档。 |
交易当日 |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即时报价系统操作。 二、工作标准: (一)交易会现场操作即时报价系统; (二)负责将电子竞价记录表交招拍挂主持人签字确认; (三)将电子竞价记录表形成电子文档,移交项目责任人归档。 |
交易当日 | |||||
42 | 最高应价确认书的签订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负责交易会现场将《最高应价确认书》转交竞得人、监督机关、公证机关、招拍挂主持人签字确认。 二、工作标准: (一)负责交易会现场将《最高应价确认书》转交竞得人、监督机关、公证机关、招拍挂主持人签字确认。 (二)将《最高应价确认书》移交项目责任人归档。 |
成交当日 | ||
43 | 交易服务费的结算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成交当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制作《交易服务费结算表》。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根据乐发改价格〔2015〕8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交易结果,制作《交易服务费结算表》。 |
成交当日 |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复核《交易服务费结算表》。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复核《交易服务费结算表》,确认交易结果、交易服务费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并签字确认; |
成交当日 | |||||
分管领导 | 一、工作要求:审核《交易服务费结算表》。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审核《交易服务费结算表》,确认交易结果、交易服务费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并签字确认; |
成交当日 | |||||
44 | 交易服务费的收取 | 财务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向竞得人开具交易服务费票据。 二、工作标准: (一)竞得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核实交易服务费到账情况; (二)向竞得人开具交易服务费收款票据; (三)根据银行回单和开具的交易服务费收款收据记账联,及《交易服务费收取通知书》和《交易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
交易服务费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 | ||
交易服务费的转结 | 财务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按交易服务费的一定比例向区县进行转结。 二、工作标准: (一)交易服务费到账后,按照《交易委托函》相关规定,按比例将交易服务费转付到区县指定账户; (二)根据银行回单及《交易服务费收取通知书》和《交易委托函》作为记账凭证。 |
交易服务费到账后三个工作日内 | |||
45 | 竞买保证金的结转说明 | 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主办 | 一、工作要求:根据交易结果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转退函》。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交易结果经财务部核实结转情况,编制《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转退函》 (二)经交易部部长签字,分管领导复核,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将《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转退函》移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竞买保证金转退事宜。 |
成交当日 | ||
46 | 成交确认书的制作、签订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项目成交后,根据交易结果,填制《成交确认书》。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根据交易结果,填制《成交确认书》。 |
成交当日 |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复核《成交确认书》填制内容。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根据交易结果,复核《成交确认书》是否准确无误,签字确认; (二)分别传至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制作。 |
成交当日 | |||||
分管领导 | 一、工作要求:审核《成交确认书》内容,将《成交确认书》上报中心领导批准。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审核《成交确认书》是否准确无误,签字确认; (二)协助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上报中心领导批准盖章。 |
成交当日 | |||||
47 | 成交公示的拟订、审批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根据交易结果,拟订《成交公示》。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根据交易结果,拟订《成交公示》; (二)将《成交公示》提交副部长、部长核定。 |
成交当日 |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复核《成交公示》。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根据交易结果,复核《成交公示》是否准确无误,签字确认; (二)将《成交公示》提交分管领导。 |
成交当日 | |||||
分管领导 | 一、工作要求:经校核、审批、签字后发布《成交公示》。 二、工作标准: (一)成交当日,根据交易结果校核、审批、签发《成交公示》; (二)将《成交公示》传至信息部发布。 |
成交当日 | |||||
48 | 成交短信的拟定、审批 | 交易部 | 主办、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成交当日,编制成交短信信息。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审核发布的《成交公示》信息,编制成交短信。 |
成交当日 |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复核、修改成交短信,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工作标准: (一)根据《成交公示》信息,复核、修改成交短信信息内容; (二)短信信息发布对象(含市主要机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和项目所在地的主要机关单位负责人、经办人,以及中心客户信息等)的申请。 |
成交当日 | |||||
分管领导 | 工作要求及标准:对发布的短信内容和发布对象进行校核、审批、签字。 | 成交当日 | |||||
公共资源中心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发布《成交公示》。 二、工作标准:通过短信信息发布平台,向批准的发布对象发送成交短息内容。 |
成交当日 | |||||
49 | 成交公示发布 | 信息部 | 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在指定的网络媒体上发布《成交公示》信息。 二、工作标准: (一)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土地市场网(矿业权为自然资源部网)上录入、发布成交公示。 (二)在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后台录入交易结果,形成交易数据。 (三)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内录入交易结果,审核通过后发布。 (四)对网络媒体发布的交易信息进行截图,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存档。 |
成交当日 | ||
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在交易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设备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成交公示信息。 二、工作标准: (一)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设备上发布成交公示; (二)在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触摸屏、滚屏后台录入、发布成交结果; (三)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成交公示。 |
交易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 | |||||
部长 | 工作要求和标准:对发布的成交公示和交易结果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 成交当日 | |||||
50 | 交易会结束清理、归位工作 | 信息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交易会结束清理、归位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对现场使用的设备关闭、复原,器材、线路清理、归位工作; (二)对现场结束后摄影、摄像数据导出、编辑,器材归位工作; (三)对即时报价系统的数据导出、打印工作。 |
交易当日 | ||
51 | 拍卖会影像资料的编辑、刻盘、存档 | 信息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项目工作涉及的图片、影音资料收集、刻盘、存档。 二、工作标准: (一)将项目所有相关图片、照片和截图资料等统计、收集。 (二)将收集的图片、照片和截图等电子资料分类、刻盘。 (三)对刻盘资料清点、审核后,移交交易部存档。 |
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 | ||
52 | 过期交易信息撤换、变更 | 信息部 | 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过期交易信息撤换、变更 二、工作标准: (一)对中心网站过期交易信息的撤换与交易日程、交易数据变更。 (二)对交易平台多媒体发布的陈旧交易信息的撤换。 |
交易会当日 | ||
53 | 存档资料的整理 | 交易部 | 市场咨询员 | 一、工作要求:按中心档案管理规定对项目文本资料收集、整理、编码、扫描和录入,形成移交资料和存档运营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按中心档案管理规定对项目文本资料收集、整理、编码,形成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 (二)将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运营存档资料扫描、录入,形成电子档案; (三)将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移交部长、副部长,并在《移交资料目录》上签字。 |
交易后五日内完成 | ||
部长、副部长 | 一、工作要求:复核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检查、核对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二)检查、核对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三)检查、核对电子档案扫描、录入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四)在《移交资料目录》上签字确认后,将运营存档资料移交分管领导。 |
交易后五日内完成 | |||||
分管领导 | 一、工作要求:审核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审核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二)审核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三)在《移交资料目录》上签字确认。 |
交易后五日内完成 | |||||
54 | 存档资料的移交 | 交易部、业务部 | 部长、工作人员 | 交易部:一、工作要求:对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进行移交,并签字确认。 二、工作标准: (一)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部将通过审核的移交资料交由业务部门移交委托方,业务部门和委托人分别在《移交出让人资料目录》上签字确认; (二)将《移交出让人资料目录》作为存档资料,移交项目责任人存档; (三)在签订《成交确认书》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审核的运营存档资料及电子档案移交中心办公室,双方签字确认。 |
交易后五日内完成 | ||
办公室 | 办公室主任、主办、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对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资料进行审查。 二、工作标准: (一)对交易部上传的移交资料和存档运营资料进行核对检查; (二)对检查无误后,在《移交资料目录》进行签字确认。 |
交易后五日内完成 | ||||
55 | 存档资料的装订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一、工作要求:对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文本资料装订成书。 二、工作标准: (一)按照中心档案管理的要求,对移交和运营存档文本资料装订成册; (二)将装订成册的移交资料和运营存档文本资料移交至中心办公室档案员审核、存档。 |
交易后五日内完成 | ||
56 | 存档资料的归档 | 办公室 | 工作人员 | 工作要求及标准:按中心档案管理规定对项目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归档、入库。 | 交易后五日内完成 | ||
57 | 与委托人的工作对接 | 业务部、交易部 | 部长、副部长 | 工作要求及标准:交易部负责与竞得人沟通,业务部负责与委托人沟通,协助完善后续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事宜。 | |||
58 | 考核 | 办公室 | 办公室主任 | 工作要求及标准: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工作申报,组织考评。 | |||
59 | 奖惩 | 办公室 | 办公室主任 | 工作要求及标准:根据考评结果向中心申报分配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