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乐山市主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送审稿)》(乐府常定〔2024〕16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成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专项规划
|
发布时间:
|
2024年2月7日,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乐山市主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送审稿)》(乐府常定〔2024〕16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成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