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忠于宪法,忠于人民;带头学习宪法、拥护宪法、遵守宪法,坚决维护宪法的尊严……”12月4日上午10时,我局百余公职人员开展了 “我向宪法宣誓”活动,承诺依法行政,履职为民。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不仅能够提高公职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醒公职人员履职过程中,必须依宪办事,维护宪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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