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乐司法发〔2015〕91号)要求,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 时间安排
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三、 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宣传活动安排及分工
(一)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专题学习宪法。(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参加“12.4”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时间:12月1日至12月15日,参加对象:全局工作人员。本次竞赛采用网上答题形式,请参加竞赛的人员登陆法治乐山网(http://www.lspf.gov.cn/portal.php)网络考试平台,填写自己的姓名、职业,然后答题。参加竞赛者需直接通过手机号码登录后参与。请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责任科室: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四)制作悬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标语(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宣传内容和标语,在“12.4”期间对乐山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天星路春华广场内)宣传橱窗内容进行更新,要求图文并茂、通俗易懂。(责任科室: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