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根据《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和《乐山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公开选择地勘单位承担乐山市2022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对矿山2021年度储量年报是否真实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矿山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保有资源储量、当年动用(采出和损失)资源储量和当年勘查增减及重新计算增减的资源储量;
(二)测量矿山巷道,进行采空区调查,查清矿山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需核实的矿山其他开采情况。
二、抽查的矿山
(一)本次抽查的矿山名单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本次抽查范围包含6个县(市、区)。包括:马边县、犍为县、沙湾区、五通桥区、峨眉山市、金口河区。每个县(市、区)单独为1个项目,全市共6个项目,15个矿山。
三、抽查的工作费用
每个矿山工作费用1.8万元,15个矿山抽查费用合计27万元,包括矿山巷道测量、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等全部费用。
四、完成时限及提交成果资料
中选地勘单位务必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矿山巷道测量、储量动态检测抽查报告及图件编制工作,形成“矿山储量年报抽查核实报告”,并将成果提交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地勘单位选择方式
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公开选择地勘单位,同一个地勘单位最多承担2个项目。
六、报名要求
(一)本次抽查工作要求报名单位为国有地勘事业单位,且具有矿山测量相关资质。
(二)如果地勘单位承担了一个项目中任一个矿山储量年度检测工作,则该单位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抽查工作。
(三)地勘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等无不良记录。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择地勘单位的项目基本信息见附件1,时间安排见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下午5点。请有意报名的地勘单位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地勘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地勘单位报名表(附件3);
(三)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原件送达我局。本次报名不接受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和口头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昕恺 联系电话:18784515670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1.附件1:乐山市2022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抽查工作项目信息.doc
2.附件2:2022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抽查工作的时间安排.doc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