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非公证继承或受遗赠)
发布时间: 2025-03-05 15:10     来源: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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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办事指南

(非公证继承或受遗赠)

 

一、申请主体

非公证继承或受遗赠应当由继承或受遗赠的当事人单方申请。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

二、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受遗赠的,还需提交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1)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4)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5)外籍自然人: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者其国籍所在国护照。

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因其权利人的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内容发生变更的,申请人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的登记事项时,应当提供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3、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民政部门提供的死亡信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死亡的材料;

4全部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表(申请人填写),以及能够证明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户口簿、婚姻关系材料、收养关系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实材料、人事档案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5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等)。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还应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6、法定继承的,继承人之间就继承的不动产份额达成协议的,提交法定继承人关于被继承不动产的分配协议;

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者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书;

8、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还应提交其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9、新编门牌号码通知(原已为新编门牌号码的不再提交);

10、依法应纳税的,提交完税结果材料。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收费审核(公登簿缮证发证。

四、办理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含公告期)办理完毕。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财税201477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

2、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其它550/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免收登记费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登记免收登记费(执行时间为:201961-20251231)。 

2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登记须知

1、受理完毕不代表登记完成,需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后才发生效力。在记载于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可以共同申请撤回登记申请。

2、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出具机构、原件存档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应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属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的,可提交附加证明书。

5若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将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告知。申请人应当自接到不予登记书面告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取回申请材料,逾期不取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负保管义务。

6、登记进度查询:http://61.157.185.35:9870/gchhtml/lsmh/progressQuery/progressQueryApp.html或关注"乐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

7、权利人凭受理回执单、身份证明领证,也可委托邮政寄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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