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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全市首例“不动产登记+公证”继承转移业务。
市民王女士因生病长期在外地治疗,不能经常回乐山。按照以往程序,办理不动产继承业务需要到登记中心大厅进行现场受理、缴税和缴费,才能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次,王女士了解到我市开展了“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新模式后,第一时间向嘉州公证处发起了登记申请。公证人员详细了解该市民的家庭状况后,协助继承人准备了相应申请资料,出具了继承权公证文书,并积极协调代为缴纳税费,资料齐备后通过政务外网将登记申请提交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中心迅速启动“不动产登记 + 公证”协同服务,与公证处紧密配合,在收到登记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等工作,顺利办结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公证”,是我市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打造不动产登记优质服务环境和快捷服务体系的具体体现。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云平台,将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公证处,进一步构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公证继承转移登记业务“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