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素质、提能力,打造廉洁高效不动产登记队伍
发布时间: 2022-10-17 17:35     来源: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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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为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党史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简登记流程,压缩登记时限,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队伍能力水平

建立规章制度,认真规范登记行为。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登记队伍建设,加强人员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下发了《不动产登记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不动产登记限时办结制度》《不动产登记受理预约服务制度》《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打电话用语规范(试行)》《不动产登记业务质量检查办法》《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同时,为规范登记行为,践行服务承诺,提高政务效率,针对窗口服务工作,制定了《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对登记大厅工作人员严格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上岗,加强礼仪培训,规范言行举止。

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制定《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梳理不动产登记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形成《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共5册,第一时间组织职工学习《民法典》,邀请法律顾问现场授课,开展案例分析,吃透法律法规内容,将新的法律精神运用在不动产实际工作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同时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应知应会》考试,不断提高登记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重塑服务架构,畅通群众办事渠道。调整科室职能职责,将原受理科、审核科按照产权、转移、抵押登记等类型重新划分为三个业务科室,实现登记业务从问询、受理、扫描到审核由一个科室全程办理。率先试行登记员负责制,由登记员和对应的登记助理组成多个固定组合,负责每一个业务的全程办理,登记员依法独立使审查责任。改事中监管为事后监管,法规信访科对登记员办理业务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定期通报并纳入考评。改革后业务分工更集中,咨询解释更权威,登记责任更明确,群众办事更畅通。

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中心始终坚持把凭实绩用干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注重多层次多领域多岗位历练干部。近年来,中心先后选派5名干部参与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其中2名同志因表现突出被省级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4人被提拔使用。结合中心干部特点,形成完善从一般干部到业务主办再到科室负责人的干部晋升梯级递进制,现有3名干部通过这一途径成长为科室负责人,成为中心干部队伍中坚力量。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涌现出 四川省档案先进个人最美登记人“乐山市先进工作者”等先进典型。近年来,中心不仅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同时向市级有关部门输送优秀人才3名。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守住廉洁底线红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抓同管同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不动产登记工作每个环节、细化到个人和具体岗位。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暨廉洁警示教育,定期敲警示钟,增强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动态管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梳理排查登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工作清单。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突出重点边查边改,从工作细小问题入手,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处理一个。加强窗口管理,制发《告市民书》,强调各类业务办理时限,明确在登记过程中拒绝缴纳任何形式的好处费”“快件费”“排号费。畅通渠道强化监督,运用好窗口好差评、心连心热线、政风行风测评电话回访,让群众有话有处说,有意见有处提,有效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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