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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动产登记推行存量房买卖与抵押登记
合并办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我市不动产登记创新存量房买卖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新模式。从今年9月起,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且银行同意贷款后,买方即与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买方、卖方和银行三方同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窗口申请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登簿,同时制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银行随即完成放款,真正实现了两个登记事项“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同时发证”,办理时限提速至两项登记合计3.5小时,办事群众只跑一次即可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