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不动登记中心在全省率先实施登记责任保险制
发布时间: 2018-01-08 11:57     来源: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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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不动登记中心在全省率先实施登记责任保险制

 

20171227日,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项目合同”,标志着四川省首单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落地乐山市。

为有效降低不动产登记风险,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多家保险公司耗时半年反复沟通、探索,根据行业特征和实际需要,制定投保方案20171219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承保单位,投保人为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被保险人为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保险内容为不动产登记过失错误、不动产查询结果过失错误导致的所有赔偿,单次赔偿限额30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1000元,本次承保服务期为3保单从201811日起生效追溯5年(含原土地房屋相关登记事项)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分析,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最大限度保障登记机构、企业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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