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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函﹝2019﹞18号)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自2020年7月1日起,市本级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存量房买卖、互换或赠与压缩至实行3.5小时办结,查封登记实行即时办结;一般抵押登记压缩至3.5小时办结,其中抵押注销登记实行即时办结。其余需公示公告、现场核实、批量办理及多种登记类型合并办理等非一般登记类业务实行3个工作日办结。
特此通告。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