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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市不动产公〔2025〕163号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马娟等2户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乐中国用(2010)第00430号,乐山市房权证私房字第132460号 | 马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102004001GB10022F00040018 | 市中区蓝郡路399号4幢12楼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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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乐城国用(2011)第146330号 ,乐山市房权证企业字第企业14197号 | 四川置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102005008GB00014F00013001 | 市中区滨江路北段700号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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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6日